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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17日

今年我区将实现三级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

本报拉萨讯(记者 王杰学)记者近日获悉,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作用,日前,自治区党委依法治藏办印发《关于推行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

据自治区党委依法治藏办有关负责人介绍,《意见》从我区实际出发,积极推行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提高我区党政机关及其组成部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水平,促进依法办事,为全面深化法治西藏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意见》指出,2020年底前,实现自治区、市(地)、县(区)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自治区党委政府组成部门法律顾问全覆盖,市(地)党委政府组成部门法律顾问40%覆盖;2021年底前,实现市(地)党委政府组成部门法律顾问全覆盖。

《意见》指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包括专职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和兼职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党政机关法律顾问职责包括为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参与法规规章草案、党内法规草案和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参与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以党政机关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参与化解重大矛盾纠纷,参与法治示范点创建活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以案释法活动;需要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参与的其他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