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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2月14日

■本报记者 王杰学 通讯员 张超 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 “隔空”开庭 履职公诉

2月6日一大早,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检察官扎西拉宗做足开庭前的准备,坐在了公诉席上,就一起适用简易程序盗窃案远程履职公诉。与以往不同的是,这一次,她没有赶往法院,而是在单位利用远程庭审系统出庭支持公诉。

“公诉人,准备好了吗?现在开始案件审理。”音箱传出审判长的询问声,墙上的双屏幕液晶电视则显示着法庭上的实时画面。上午10点整,由法院、检察院、看守所三方组成的网络庭审正式开始,城关区人民法院法官通过视频连线确认了看守所内被告人的身份,城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宣读了起诉书、量刑建议以及各项证据材料,被告人通过视频一一确认了起诉事实以及证据材料。

2019年10月10日凌晨,被告人边某用石头将被害人旦某停放于本市扎基中路的白色丰田凯美瑞汽车的右侧挡风玻璃砸烂,并从该车副驾驶座前的储物格内盗走6万元现金。现赃款已全部追回并返还被害人,同时,被告人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城关区人民法院当庭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边某有期徒刑两年十一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边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无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现在正处于疫情防控非常时期,通过远程庭审系统进行‘隔空’公诉,即充分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义务,也确保防疫期间庭审顺利进行。”扎西拉宗告诉记者,“目前,远程庭审系统主要适用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自愿认罪、情节较轻的可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

据悉,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案件办理,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要求各办案部门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积极与法院、看守所等单位协调对接,充分利用远程提审、远程庭审、网络接访等平台,通过网络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力确保“四大检察”业务不停不等不拖,以实际行动确保防疫、办案“两不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