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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31日

左贡县人民法院

成功调解拖欠农民工工资案

本报昌都电(记者 王雪 通讯员 辛欢)近日,左贡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获农民工高度赞扬。

据了解,原告唐某、张某、罗某于2018年在被告赵某的工地做油漆、水泥、电工等工作,工程完工后赵某向唐某、张某、罗某打了欠条而未支付工钱。之后,唐某、张某、罗某多次向赵某索要工钱,但赵某以没钱为由拒绝支付工资。眼看同来的工友都准备回家过年,而唐某、张某、罗某还未拿到工钱,心里十分着急,无奈之下诉至法院。

由于该案件涉及农民工切身利益,左贡县人民法院立即开通绿色通道,优先立案,安排经验丰富的法官调解此案。

办案法官发现,被告赵某因前期购买工程材料,现已没有余钱支付农民工工资,并非恶意拖欠。了解这一情况后,承办法官告知被告继续拖欠农民工工资可能构成犯罪,并且耐心阐明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告知原告关于被告的财务现状,引导他们换位思考,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3个小时的释法说理和思想教育,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赵某同意于2020年1月10日之前一次性付清原告唐某、张某、罗某共计67675元的工钱。至此,该案件圆满调解结案。

图为左贡县人民法院正在调解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现场。本报记者 王雪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