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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7日

■本报记者 张黎黎

打通“最后一公里”的路不停歇

——我区各级法院司法为民服务小记

利用车载流动法庭,桑日县法院不仅给农牧民群众宣讲了法律知识,也把案件审判功能延伸到田间地头。这不仅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也实现了司法为民的初衷。

像这样打通司法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举措,我区各级法院近年来一直在努力,从未停歇。

◎彰显人性化司法

“这么远的雪地路,你们能来,真是太感谢你们了。”这是不久前江达县嘎某对江达县法院法官说出的最真挚的话语。

然而,在此之前,嘎某和法院、公安机关之间并非如此和谐,甚至还有较大冲突,并被相关机关以妨碍公务罪提起公诉。

2019年10月31日17时许,江达县公安局某乡派出所民警前往违法行为人达某家中,传唤其到派出所进行调查,达某的母亲曲某、父亲嘎某不仅威胁民警还向办案民警投掷石头、水泥砖块,阻止民警依法执行公务。场面一度失控,嘎某也趁机逃跑。

随后,执法民警及时向江达县公安局报警。嘎某、曲某也以妨碍公务罪被提起公诉。

在接到此起案件后,江达县法院法官发现两个被告人高龄、病重,行动不便无法出庭,为便于案件审理,江达县法院办案人员把“法庭”开到两被告人住所地开庭审理案件,充分体现了人性化司法的温暖。

庭审过程中,被告人曲某、嘎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无异议。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被告人曲某、嘎某自愿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江达县法院当庭以妨害公务罪依法单处罚金每人2000元。

嘎某和曲某在妨碍公安机关执行公务上“犯了糊涂”,但没有想到审判的法官还能设身处地地为他们着想,在家门口开庭审判,这让他们很是愧疚,也格外感动。

◎贴心保障儿童利益

对于接到的抚养纠纷案件,审判法官都格外细心。他们会不厌其烦地双方当事人沟通,了解情况,以期能做出最适合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判决。

“抚养纠纷案件涉及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合法权益保障等问题,须基于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从有利于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有着多年审判抚养纠纷案件的法官这样说。

这不,工布江达县法院巴河法庭近日又成功调解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

次某与洛某系同居关系,现已分居,育有一子顿某,然而在孩子出生至今的两年时间里,洛某未尽父亲责任,也未支付抚养费,故次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予以处理。

承办法官坚持“全面、全程、全员”调解,积极构建多角度、多层次的调解格局,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深入的法制和伦理道德教育及思想疏导,引导他们放下对彼此的不满情绪,从有利于子女成长的角度出发对待诉讼。

经承办法官的积极调解,洛某向次某及时履行了部分抚养费,剩余部分及支付方式与时间也得以顺利调解。“调解的时候要充分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依法充分保障其探视权,为未成年人创造相对有利于其健康成长、生活稳定的家庭环境,合理保障儿童的抚养权。”承办法官说,关心关注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这才是案件最终的目的,也才能体现司法为民的温暖,搭建起“最后一公里”的司法服务。

◎“家门口立案”新模式

12月20日,乃东法院通过“中国移动微法院”平台,向丰台区人民法院推送了一起案件,该起“跨域立案”的成功推动也正式开启了当地法院“家门口立案”的新模式。

这个家门口立案究竟是怎么回事呢?原来,山南市某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马某,与中建某局有限公司有经济纠纷,但是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对争议解决进行了管辖约定。“按照这个约定,该案应由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管辖。”乃东法院立案法官在审查案件后得出这样的结论。

不过,为便利当事人异地诉讼,立案法官向马某详细说明了“跨域立案”司法服务新举措,目的是为了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为当事人节约诉讼成本。

在经得马某的同意,乃东法院通过“中国移动微法院”平台,向丰台区人民法院推送该案件。在与丰台法院取得联系后办案法官将当事人所有材料传输给管辖法院,并成功受理了跨域立案。

“为了追讨债务已经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原以为又要去北京才能立案,没有想到在家门口就能立案了,真是太方便了。” 快捷、便利的“跨域立案”赢得了当事人马某的连连称赞。

当然,提高诉讼服务机制的智能化水平,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这只是我区法院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我区各级法院不断创新和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坚持以问题导向引导工作前行,力求畅通服务群众渠道,让每一个司法行为都更加倾心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