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日报》 《西藏日报藏文版》 《人民日报藏文版》 《西藏商报》 《西藏法制报》 《西藏法制报藏文版》

2019年12月20日

我区首例涉土地保护公益诉讼案开庭

本报讯 (法制报记者 刘玉璟 )由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的西藏自治区首例涉土地资源保护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近日在城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院4名员额检察官分别以公诉人和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身份出庭履行职责。

经审查,2018年,被告人拉某在没有取得相关行政部门审批情况下,非法占用拉萨市城关区娘热乡加尔西村5组农用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用于非农建设,修筑单体别墅9栋。经拉萨市自然资源局测量并认定,该建筑群占用耕地面积共计12872.83平方米,占用天然牧草地面积共计16061.28平方米。

庭审中,公诉人和公益诉讼起诉人依法对拉某构成非法倒卖土地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和侵害公共利益予以指控,并就相关证据进行了质证。被告人拉某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当庭向公众赔礼道歉。

该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