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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3日

林周交警查获一起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心存侥幸 无证驾驶

本报拉萨讯(记者 彭琦)记者从林周县公安局了解到,12月7日,林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全面加强路面管控,在辖区561国道沿线设立临时卡点盘查过往车辆时,查获一起无证驾驶的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目前违法驾驶员庞某已被送至拉萨市拘留所拘留。

当日16∶50,林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检查期间,发现一辆小型汽车行迹可疑,立即上前示意接受检查。在检查过程中,驾驶员庞某神色慌张、言语吞吐,不能及时出示相关证件。经核查,庞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

目前,庞某对自己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警方对庞某做出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1900元的处罚,庞某已被送至拉萨市拘留所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驾驶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庞某无证驾车上路,本是想图个侥幸。然而,等待他的没有例外,终究难逃法律的制裁。无证驾驶,不仅是对自己的人身安全不负责任,更是对他人的人身安全构成威胁。